Saturday, September 5, 2009

治安与民主

治安与民主 。林怀龙。

治安与民主应该并行,但不可以用治安的理由来压制民主,这是开明政治家的肺腑之言。

政府在4月14日之前,引用了备受争议的内部安全法令,逮捕了8名政改份子,引起人民的不安与不满。我国的内安法令,毕竟不是一项民主健康的法律。这项法令不但受到反对党的评击,国内外民主人士的讥笑,同时也受到一部分有良知的执政党人士所非议。

对国家治安来说,一切有效的法律条文,都是保护国家稳定人民安全的工具。内安法令的存在,当然也有其一定的作用。在过去紧急法令时期,为了对付共产党的武装革命,内安法令当然有其效用。如今上述问题已不复存在,国内只是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民主竞争,各方面应以善行仁政取信于民,而不需要也不应该专政强制以威吓人民。相信大多数人认为内安法令的存在,已属多余。如不幸被滥用以对付政敌,消灭异己,则恐刺激人民,损及政府的美好声誉,引起更恶劣效果。所有期盼国家和平的人民,都不希望强权暴政以导致乱局的出现。

这次警方援引内安法令逮捕政改份子,理由是“有迹象显示”他们策划发动“黑色14”暴乱事件。过后证明4月14日的集会呈交人权备忘录,秩序良好。结果,有人认为警方是在受指示之下,制造借口抓人,根本就没有暴乱这回事;也有人说是警方防范于未然的行动奏效。公婆之理,各有其是。

在这些人士被逮捕时,民政党中委,槟州行政议员杜乾焕博士受记者询问时发表意见,他认为被捕者应被控上法庭,应给予申辩的机会。但政府不能这样做,显然是没有证据。

以党而论,国阵成员对政府行动有异议,乃属不平常的事。但我国的民主政治还是存有可爱的一面。杜博士的言论,不但没有受到民政或国阵的制裁或非议,同时还得到宽容与认同。该党全国副主席,丹斯里许子根博士指出,对于内安法令事件,民政党并没有改变立场,党员不同的声音与意见,是绝对受到尊重的。”

许博士说:在治安与稳定的大前提下,民政党支持政府的行动。他曾与副首相会面,并与他谈起以内安法令逮捕政改分子的事,引起公众人士担心和不满。

许博士也认为治安与民主应该并行,但不可以用治安的理由来压制民主。

他促请警方尽快调查8名政改分子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事,如有证据就提呈法庭,如没有证据就赶快释放他们。

许博士的这番话,肯定代表我国绝大多数人民的心声,同时也提升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良好形象。
06-05-2001 光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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