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谈华校董事部与家教协会

谈华校董事部与家教协会 。林怀龙。


学校董事部,对于华校来说,是学校的保姆,也是最高决策机构。在60年代,当统一薪金制(U.T.S.)被实行时,华校董事部是雇主,校中教职员,包括校长在内,都是属于董事部聘请的雇员。在70年代初期,当阿兹报告书建议把所有学校教职员纳入为公务员之后,董事部便失去雇主的身分,丧失了聘请及辞退教职员的权力,而只成为学校经济的支援机构,以及校舍的建设(配合建委会),维持及管理方面的主要负责组织而已。虽然如此,华校董事部,对于政府不利华教或华校的措施,经常作出迅速的反应,以扮演维护华教的积极角色。

在国家教育法案一再修订之后,华校董事部的确实权力,已经几乎到了无法确定的地步。近年来一两间政府建设的华校,不被允许成立董事部,而只由教育当局委任财务委员会,以协助学校解决及处理财务问题。教育部也曾经一而再地否定了董事部签署学校支票的权力,在经过华社的极力反对之后,才搁置了有关的训令。将来在什么时候要“旧病复发”则不得而知。华校董事部权力的变动,显然是越来越对华校不利。权力的式微,象征保护华校维持原状的力量越来越薄弱。

在统一薪金制的时代,校长教职员申请学校职位,须经过董事部遴选委员会的面试挑选,而华人风俗重人情,使到应征者如果希望成功,则须奔跑进行人事上的联络,有时遇到难题多多,或是奔走之后依然受到遴选者的感情用事而落选,这些人便会对董事部产生埋怨或厌恶的心理。

华校董事部既然是华教保姆。如果失去董事部,华校迟早会变质。这种说法决非危言耸听,因为目前华文小学的所有校长老师,都是政府公务员。公务员必须遵循政府的训令行事,不但不能违抗,甚至不能有异议。如果董事部失去捍卫的力量,教育部将会通过训令,促使华校朝向“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最终目标快速前进。

各州有华校董事联合会的组织,全国有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的组织。董总和马来西亚华校教师总会相配合,简称董教总。董教总是我国官民皆知的华教具权威性的最高统领机构。有关华教问题,全国华团华校,莫不以董教总的立场为马首是瞻。

近年来有一些华校校长或行政人员(应该是一小部分),动不动以公务员自命,对于出钱出力卫护华教赞助华校的董事部,并未具有尊敬的态度。有时还错将董事部对学校的关怀监护,当着是干扰为难。殊不知华校如果因失去董事部的监护而变质,则校长将可能(或许可以肯定)不会是你或我。

家教协会所扮演的角色

我国教育部在70年代初期,颁布条文,鼓励各校成立家长教师协会(简称家教协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联络,并照顾学生福利。为贫穷的学生提供物质上的援助。

家教协会的组织,原本深具意义。只可惜一般华校,家长多不肯积极参与,致使家教协会的会员大会,出席者几乎全是教师,家长则寥寥无几。在选举职员时,教师每每左右大局。而教师通常对家长不太熟悉,便得听取校长的意见,有心的校长,因此控制了家教协会理事选举的大局。这些由校长“一手提拔”的家教协会领导人,便成了校长的“自己人”,成为校长推行各种活动(如开补习班等)的得力支持者。

有时校长为了自己的方便或其他原因,对于校务的推行,只征求家教协会的意见,而没有征求董事部的意见。久而久之,董事部与家教协会失去协调,进而形成互相对立的局面。过去吉打州某华校曾经发生董事部与家教协会为处理学校食堂问题互相对峙,彼此相持不下。槟城州也曾发生某华校董事部与家教协会,为发展学校事宜而争挚,闹得满城风雨。其他比较严重的冲突,全马各地都曾发生。至于比较轻微的意见分歧,更是随处可闻。董事部与家教协会不咬弦,造成阻碍学校的进展,校长应该为此多动脑筋,克尽协调的责任;而不是凭个人意气,挑拨离间,散风点火。

华校处境困难,在经济上多靠华社支持赞助,在行政上则需要董事部的监护与关心,才能保持原状而不变质。家教协会则在促进家长教师之间的联系,以及照顾学生福利的同时,也应该支持董事部或建委会扩建校舍,充实设备,改善教育环境,提高教学效能,造福莘莘学子的善行义举。至于政府对华教的不利措施,董家教更应该站在同一阵线,配合整个华社的步伐,卫护争取,以确保华校永存永生,不受侵蚀。

30-04-2001 光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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