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保护夺命猛虎?

信手拈来: 保护夺命猛虎?
2002/05/15 17:37:24
南洋商报●林怀龙

紧接着吉兰丹州丹那美拉县的甘光艾德一名胶工,于今年4月21日清晨在胶园割胶时,被老虎噬咬重伤丧命之后,5月5日在隔邻的日里县的瓜拉巴拉联邦土地发展区,又有一名34岁的妇女于上午6时30分,在发展区的胶园割胶时,被老虎噬咬重伤不治。在短短半个月当中,凶猛的老虎先后夺去两条宝贵的生命,在这文明进步的社会,不可谓不是大新闻。

过去,我曾听教育界同道萧君说,他于五十年代在丹州郊区执教,校长兼校丁,校务教学一人包办,夜间住宿于连接课室的亚答屋;某夜月色正好,风和气清,忽然嗅到一阵骚味,他从破烂的亚答围墙向外望,一只高大的老虎正在距离其睡觉的帆布床不过数尺之遥的空地上作暖身运动,像在展示威风。萧君吓得魂不附体,全身战抖;幸好没有咳嗽或打喷嚏,否则猛虎扑过烂亚答,一命呜呼势所难免。

六十年代初,同学梅君毕业于日间师训后,奉派前往丹州玛江郊外木桐山镇执教,周末与同事共乘电单车到十多里外的市镇购物,半路见老虎拦路扑跳,吓得魂飞魄散,到市镇警局要报案时,许久不能言语,待得魂安魄定,说是“老……老……老虎”,警员闻讯,将报案簿册关合丢回桌上,不屑地嗤之以鼻,说“嗤!看见老虎也要报案。笑话!”

由上述小故事,可知吉兰丹州在四、五十年前,老虎数量尚多,出没也甚为平常。当时丧命于虎爪之下者,不知有多少。不过,我们相信当时的人一定知道及有所预防,而不如现今之充满信心与安全感,冷不防便受攻击而成千古恨。世上稀有动物种类繁多,如中国的熊猫、马来西亚的百灵鹿、澳洲的袋鼠树熊等,都是稀有而受保护的动物,它们性情驯良,对人无害而受保护,可谓合情合理。可是,老虎性凶猛,时常伤害人命,我们是否也应该视同善类来保护?如将老虎任由猎杀,即使在我国的土地上绝迹,世界其他未开化的原始森林地带必然还有老虎的存在,我们何苦为姑息虎种而不保人命?看来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应该重新检讨。即使我们不被允准射杀老虎,也应该受鼓励设陷捕捉老虎,然后交给国家动物园饲养,总比让它们自由溜荡于森林边沿,时不时夺去人命好得多。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