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加强军人纪律

加强军人纪律

2001/08/28 17:34:21 南洋商报 ●林怀龙

驻扎在纳闽联邦直辖区空军部队的100多名军人,
闯入岛上3个商业中心的9间夜店闹事,破坏店内的
物品,导致两人受轻伤,4辆汽车被破坏。

据报道,滋事军人可能是因为他们的一名同僚,日前
被发现尸体连同电单车被焚烧,引起不满情绪而采取
报复行动。

军队与警察,都是保卫国家、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的制服人员。他们的任务,便是监督人民严守法纪,
确保社会和平安宁。因此,他们本身应该严格遵守纪
律与法律,作为典范,才是道理。倘若对事不满即丧
失理智,大事胡闹,或擅自采取报复行动,以身试
法,则不但威严尽失,同时会令普通人民感到失望与
恐惧。

有人认为,纳闽军人滋事的问题,不能以军队已经失
去纪律来看待。我们知道军队人员长期过着单调而苦
闷的生活,压力过重,精神失常而歇斯底里,胡乱闹
事,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曾经发生,但通常都是三几个
人,情况也容易受到控制。这次纳闽军人闹事,人数
逾百,声势不可谓不浩大。如果说成一时失控而视之
等闲,则恐怕近乎牵强。

军人采取行动,自行解决认为不满的问题,是否显示
对国家执法和司法的能力与公正失去信心?这也是值
得探讨的问题。有时候我们发现学校中学生愤怒打
架,便是因为校方对学生赏罚不分明,老师没有采取
迅速行动认真处理问题,没有公正处罚犯规的学生,
所以造成受害学生感到不满,认为不得已必须靠自己
应付,以防止继续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在学校中的
确有发生过。我们希望军人闹事,并非出于同样的心
理状况。

国防部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劝请军队,不要做出违反法
律或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必须等待警方的调查报
告,以证实他们的同僚是否被杀害。

军人的同僚即使是被证明遭谋杀,也应该由政府通过
法律途径来处理,而不是由全副武装的军人来向手无
寸铁的良民,做出未经审判的惩罚行动。况且军人同
僚绝对不可能是由9间夜店的人联手谋杀,大部分完
全无辜的夜店,岂非白受冤枉?可幸的是,这起事件
只是造成两人受轻伤及财物损失而已,并没有丧失人
命。

其实,政府如果要维护军队的威严与纪律,就不应该
等闲看待此事,更不应该姑息小部分的害群之马;应
该遵照国家法律,采取适当行动,以防止有关事件的
发生。如此,则国家的尊严以及军人的良好形象,才
能受到有效的维护。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