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回教教义与塑像

回教教义与塑像 。马龙。

最近传出,在彭亨州立法议会的会议中,当辩论苏丹施政御词时,回教党士曼丹州议员依德里斯奥玛曾说过,根据回教教义,回教徒有责任(wajib)摧毁塑像。

马华英迪拉马哥打区州议员郑联科,捉紧机会,大事渲染,试图激起华人,对回教党产生恐惧感。

为加强“讨伐”的声势,郑联科州议员,马青总团副总秘书廖中菜,教育局主任郑天明,教育局副秘书张圣文及多名马青要员,于本月5日,在吉隆坡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开播发州议会录音,以证明回教党州议员,的确说过上述有关的话。(光明日报5月6日要闻A3版)。

报上照抄录音带内依德里斯的话说,:“刚才,尊贵的英迪拉马哥打区议员(郑联科)提到,一旦回教党执政,这些塑像将会被摧毁,这我觉得已经是触及回教法,因为根据回教教义,我们必须(wajib)摧毁有关塑像。”(wajib可解释为负责,有义务,应该或必须等)这便是郑联科认为回教党议员“明显具有煽动意图”的言论,他准备接受任何诉讼,也不否认会采取报警的措施。

光明日报记者在其报导中特别指出:根据录音带,依德里斯没有说过,“一旦回教党执政彭亨州,将摧毁所有非回教神像”。(郑联科自己才有这么说)

我们仔细观察回教党议员依德里斯的上述谈话,平心静气思考其内容涵义,不难理解他谈的是回教教义,而且是随着郑的谈话之后的补充说明。就如我们说佛教徒不应供奉耶苏圣像,基督教徒有责任(wajib或obligation)毁掉佛教或其他宗教的塑像一样。因为回教,基督教,天主教等教徒,都是信仰“唯一”,而不是三心两意,满天神佛拜到完。教义列明如此,有关宗教信徒遵守其教义,与其他宗教信徒何关?而执政施政问题更是另一回事。就如回教徒不吃猪肉,回教党执政的丹丁两州非回教徒,不但被允许吃猪肉?而且回教党州政府还发出过去国阵政府所不肯发出的宰猪执照给非回教徒,这岂是任何人所能否认的事实?

马华马青维护华人权益,任重道远。事事关心,积极反应,精神可嘉。是非分明,理智行事更形重要。断章取义,强词夺理,情绪冲动,则恐怕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若自怀鬼胎,用心投机取巧,更有损坏大局的危险。处在如此国度,除了讨好同一阵线,维护党团利益之外,更要顾全民族国家的和谐团结。辨是非,分黑白,断轻重,决行止,是身为立志为国为民政治工作者应有的智慧与策略。

12-05-2001 光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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