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4, 2009

为杜周平反

为杜周平反 。马龙。

《史记》中的《酷吏列传》记载汉武帝的近臣杜周,表面对人和气, 实际上却坏 得无可言喻。

杜周掌管法律,他只要探知皇帝不喜欢谁,就千方百计设法陷害 ,手段毒辣 ;相 反 的,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只要皇帝不讨厌,他也可以判他无罪。他的一 个门 客,觉这样做太过分而批评他,他反问道:“法律谁定的?无非是前代皇帝的话罢了,那么,后代皇帝的话也是法律,哪里还有什么别的法律?”由此可见,杜周固然是糟践社会秩序的宫廷小人,但他处在专制的帝王手下,目的还不是为求自己生存的便利而已。

古代有所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豪语。这只是拿来标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美言。其实,在一个专权霸道的制度之下,司法独立,有时却是奢侈的说法。行政独立也同样是骗人的勾当而已。君不见行政官员,在执行政策时,我行我素,造成严重偏差,假如不是背后有人,何致如此胆大妄为。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民主只不过是一个时髦的名词,用来装饰门面,夸耀自己。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各司期职,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其实,立法可能被利用为保护当权者的既定利益而服务,行政也可能被利用为铲除异己的工具,至于最具尊严的司法,有时也可能变成专权者对付敌人的武器。专权者的威逼利诱,可以使到行政,司法分工合作,你弹我唱,普成一曲民主的悲歌,轰动世界,震惊人类。

不论是在中国古代的帝制时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本军国主义统治时代,或是英殖民地主义统治的时代,所谓行动独立的执法官员,可以不需要证据而随时拉人入牢,而且入的是禁止家人探看,秘密不为人知的牢狱,执行的是惨无人道的刑法。而执法者原本也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类,他们如果不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那里愿意做出违背良心及出卖人性的举动呢?

这些凶残的行动,一般上是被用来对付政治上的敌人。在政治上当权如汉武帝者,不堪权位受到威胁,为了保护自己的帝(地)位和权利,才会通过杜周掌管的司法机构,来采取惨无人道的毒辣手段。

杜周虽然有种种残酷偏袒的判案记录,但都是为了顺从汉武帝的意愿而行事。其中罪魁祸首,应该是汉武帝本身而不应该是杜周。余秋雨把杜周评为穷凶恶极的小人,其实,他的小人行为心态,完全是时局环境所使然,生活在那个环境的杜周,我们怎知道他没有暗中哭泣或悲叹呢?

汉武帝如果是聪明而想要保自己的清白,应该找包公来判杜周坐两个月监牢,那才能显示出他的一举一动,均与自己无关。

02-06-2001 光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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