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9, 2010

离 婚


(本文于2010年10月30日刊载于槟城《光华日报》<新风>版副刊<两言凉语>专栏

离婚 。林华。

结婚是喜事。过去婚宴流行恭请一位德高望重的社会闻人为主持人。婚宴主持人受邀上台致词。致词中必然给予新婚男女美词祝颂与训勉。郎才女貌,佳偶天成,爱情永固,相敬如宾,夫唱妇随,白头偕老… …新郎新娘,在司仪引导之下,切喜糕,开香槟,饮交杯酒等,全是缔造恩爱亲切的动作,使来宾羡慕不已。

令人失望的是,不少现代青年,结婚不久,一切祝颂美词言犹在耳,小两口已宣布离婚。既然结婚是喜事,离婚自然是相反的坏事。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当然也不是小事。但是,现在听到年轻夫妇离婚好像是很平常的小事。

去年出席朋友孩子的结婚喜筵,今年某日相遇,问他是否已当祖父,他说孩子媳妇已经离婚。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夫妻工作地点,分别在槟威两地,结婚周年纪念日,相约在槟城某酒店餐厅准备烛光晚餐庆祝。当天大桥发生大卡车翻覆,交通阻塞四小时,男的到槟城酒店餐厅已是晚上10时,妻子不高兴,就此翻脸提出离婚,男的认为又不是自己的错,既然连这种意外情况也不能谅解,离婚就离婚,勉强相处,经常无理取闹也不会幸福到那里。他们都还年轻,彼此英俊美貌,又无孩子拖累,不影响任何人,离婚不难,只是长辈面对亲友,难免稍微感到难堪而已。

有一对亲戚小辈,夫妻小两口生活看来美满,又有两个聪明伶俐的男孩,多么令人羡慕。但最近却闹离婚,原来男的另搞一个说是与妻子性情容貌相似,令他起爱心。妻子当然不能接受,理由很简单,既然她还活着,为何需要再多一个?因此离婚,妻儿每月领赡养费,丈夫挑个两头担子,压得喘不过气。不过他们经常大家聚餐,孩子依旧有爸妈,只是爸妈已经离婚。这是时髦而大方的离婚例子。

有些夫妇相处,经常吵闹,或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各怀鬼胎。这种情况,实在有违当年婚宴上主持人的一番祝贺与期望。苦苦支撑,也是徒然辜负青春,只要不是为了负起照顾子女的责任,其实早日离异,各奔前程,也可能比终日吵闹斗气的痛苦生涯更佳。

在过去的年代,离婚的事件没那么普遍,可能是因为男女地位不很平等,女方通常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生活上必须依靠丈夫,所以遇到不公平对待,也得忍气吞声,勉强迁就,不敢提出离婚。

丈夫外遇,妻子发现,即刻提出离婚,绝不妥协,一段美好姻缘,就此完结。也有些同样情形妻子没发现,不久丈夫在某种情况下而回心转意,从此永投旧爱怀抱,过幸福快乐的生活,白头到老,相信这种例子确有存在。

夫妻相处,误会争吵或偶而行差踏错肯定会有,能互相原谅,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算是美德,不必动不动就闹离婚,那并不是好玩的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