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 2010

遗 产


(本文于2010年7月3日刊载于槟城《光华日报》<新风>版副刊<两言凉语>专栏

遗产 。林华。

张大强卧病在床已有一段日子。果然不出医生所料,他终于在中元节之前四肢挺直,停止呼吸。

生老病死,原是一个人一生必经过程,没有什么意外的精彩。问题是这个日子的到来,竟使张家子女原已不算很亲密的关系更形恶化。原因是张大强遗留下一笔为数可观的财产。在张家三男二女当中,两位女儿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只是三个儿子则早在父亲患病初期,便已开始互相猜疑。尤其是三位原本已少有互相交谈的媳妇,更各自担心他们的丈夫不争气而在遗产的分配上吃亏。

在张老遗体入殓之前,律师出现在张府。原来张大强在律师楼立有遗嘱。律师宣读遗嘱。内容大概是遗孀三分之一,子女三分之二。至于详细分配情况,遗嘱内已列清楚。店屋、住家、生意、股票及银行存款,全有分配。生意分给没有受过专业教育的长子;次子工程师,幼子会计师,各得店屋以收租,住家归妻子,股票及银行存款归妻子及女儿。看来这种分配恰当而得体,应该皆大欢喜无需争议。但却已因妇人的冷言冷语闹得妯娌之间,脸色冷漠,各怀鬼胎。更使平时怕看老婆脸色的兄弟之间少有亲切交谈。

身为律师的二媳妇最难搞。她早在家翁健在时偶而捐款赞助教育慈善,律师媳妇便不以为然。她曾经告诉小姑说:虽然父亲的钱喜欢怎样花都是他的权力,但我们作为财产的继承人,他对金钱的处理不能说对我们毫无关系。小姑不能苟同,所以姑嫂之间,早已不很协调。三媳妇也认为大媳妇在父亲病中常常炖汤煲药,嘘寒问暖,肯定另有目的。这次她们一定会有得到遗嘱之外的好处。大媳妇认为二三媳妇即无孝心却要平分财产,岂有此理!

总之,对于遗产的分配,即使死者已经尽量做到最公平最妥善,但还是不能尽满人意。亲友知其事者,无不摇头叹息;如果死者有知,一定感到失望。

我们绝对不能相信天下儿媳,都有如此麻烦的心态行为。但这些少数的例子已足以令人感到心寒。有人认为一个人养儿育女,一生辛苦奋斗,最终应该有所积蓄以安度晚年,尽量不要连累子女。但是如果有钱,也应该花得爽快,让生活过得开心一点。没有需要为了多留财产给儿女享福而克勤克俭,一毛不拔来刻薄自己。

因此,经常有人建议给予子女充足的教育机会,让他们各自拥有谋生的资格技能,而不必考虑到要留给他们多少财产。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财产,不一定会给子孙们带来好的影响。

林则徐曾经说过:子孙胜于我,留钱做什么?(他们将会比我赚得更多);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三两下子便被花光,可能还会因而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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